汕尾海丰县出让1宗零售商业用地,总面积6930平方米

2022-11-25 09:57:21    来源: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买房的需求,因此开发商开发楼盘项目也是很积极的,不过开发房产项目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据悉,广东汕尾海丰县有1宗地块出让,一起来看看吧!

汕尾海丰县出让1宗零售商业用地,总面积6930平方米

经海丰县人民政府批准,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22挂牌048号,宗地总面积: 6930平方米,宗地坐落: 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三期HFDB-05-2002地块。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3.5,建筑密度(%):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40。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大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土地级别:十级,保证金: 1108.8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11022IA0044,起始价: 1108.8万元,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12月14日09时00分,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3日17时00分。


备注: 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位于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三期HFDB-05-2002地块,面积693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40年。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建筑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54m(不含屋面水池、梯间)。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海丰县规划条件通知书》(海自然资规条〔2022〕第093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及关联公司必须单独申请。2.经审核因自身原因在海丰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竞买人及关联公司不得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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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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